发布时间:2025-06-24 16: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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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氮检测器及相关设备租赁项目因采购计划变更,本项目废标。
如若对以上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70192
质疑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70196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571-86670043
采购中心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