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挂号及就诊秩序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08 09:27:33 浏览量:11005

一、门诊患儿应先挂号再就诊(危重抢救例外),急诊、抢救患儿优先挂号。

二、门诊患儿可直接到收费处挂号,也可预检咨询后挂号,挂急诊号必须先预检(危重抢救例外)。

三、预约专家门诊挂号必须凭患儿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实行实名挂号。

四、急诊24小时开放挂号,平诊提前30分钟挂号,挂号窗口应按需排班,避免排长队。

五、挂号后各科患儿(除传染科、肠道患者)凡有发热或怀疑有发热的患儿均应测温后再就诊。

六、服务台或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指导家长填写齐首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学校或幼儿园地址、家长姓名、门诊号码及联系电话等。

七、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

八、挂号凭证当日有效,再次就诊应重新挂号。

九、为防止“黄牛”倒号,医院特设立退号专窗实行实名退号。(滨江院区为11号收费窗口、湖滨院区为8号窗口)

十、门诊病历由患儿家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