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及住院病历和上交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08 10:04:01 浏览量:4239

一、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三、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四、住院病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存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