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呼吸科青年文明号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09 11:12:23 浏览量:1363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文明号经费管理,规范经费的收入、开支,根据呼吸科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呼吸科青年文明号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科室青年文明号经费是由本科室每月主任基金总数的20%拨给,由专人保管,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条 青年文明号经费的开支必须事先报告本科科主任。报销经费时,必须有双人经办签字,主任审批。所有经费开支由财务委员建立开支序时账,使用单独青年文明号账本,每半年向全体委员公布。

第三条 青年文明号经费主要用于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创建过程所需等开支。

第四条 本办法由本科青年文明号负责修改、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科主任签字:陈志敏

时间: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