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1-20 16:30:24 浏览量:3889

按照中央、卫生部、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大学等上级党委、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业作风建设等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本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2002年印发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儿院党委[2002]6号)同时废止。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历次全会等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三好一满意”(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针,牢固地树立服务观念、科学观念和法制观念,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创建诚信医院,把卫生行业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平安医院,建设国际一流大学、国际一流医院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卫生厅行风建设的整体思路和工作要点安排,以“医患之间零距离、医疗服务零投诉、医疗费用零增长”为主题,把“病人至上,质量为本,科教兴院,服务第一”十六字办院方针落到实处。把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到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医院发展环境,尽最大努力解决当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 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行风建设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行风建设工作的每一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由于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的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2. 医院设立院科两级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级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挂靠在医院监察室,作为医院行风建设日常工作机构。

3. 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自查内容要求做到人人皆知,并由本人自报,科室汇总后向医院有关部门汇报。

4. 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行风建设宣传教育的各项内容,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对病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省卫生厅布置的有关工作,根据要求定期发放《儿童医院自查自纠表》,由各科室填表后上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明查暗访;对已出院的病人随机抽取病历,发函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回复函由病人直接寄省卫生厅纠风办等相关上级部门。

5. 医务科负责落实医疗与行风建设有关的各种纠纷、投诉的调解和处理,必要时可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如院办、党办、护理部、保卫科等共同参与,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

(二) 创新教育,弘扬正气

创新教育平台,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岗位的职业道德与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教育、预防与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的廉洁行医氛围。

1. 开展学习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医院财务及会计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等系列制度教育。

2. 开展医疗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教育,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学习贯彻新医改方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处方管理办法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动态监测药物用量,用“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医院医疗体制改革,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真抓实干,着力破解群众看病就医困难问题。

3. 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按照“分层施教”的原则,各职能科室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德医风、学术道德、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等教育培训,贯彻学习《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卫生部行风建设“八条禁令”》、《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法》、《浙江省卫生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浙江省卫生厅廉洁行医诫勉 (临床行医十个严禁)》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严禁索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危害,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同时将医德规范和廉洁行医诫勉等纳入员工手册并作为每位医务人员岗前培训的必备知识。

4.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举办廉洁教育专题讲座和组织学习《镜鉴录》、《警示录》等活动,切实强化广大医务人员的防腐思想,增强防腐能力。

5. 开展医院廉洁文化品牌创建教育活动。

一是注重典型引路,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在全院营造勤奋工作、敬业奉献、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医务人员受到廉洁之风和浩然正气的感染与熏陶。二是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纪委和监察室参与医院各项招标会议和设备、物资采购、基建项目等的开标,执行签订合同前对企业或商家进行《不良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合同中附《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等廉政条约。三是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规范临床护理服务,实施整体护理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绩效;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加强投诉管理,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是结合庆祝活动,举办以“医德医风颂”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五是开展“三心”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培育医务人员的“爱心”,组织开展帮扶救助、捐款捐药、到基层义诊等爱心活动;围绕培育医务人员的“细心”,组织开展医患沟通、医疗风险防范、礼仪规范等专题培训或技术操作比赛活动,切实规范医务人员服务用语和行为;围绕培育医务人员的“责任心”,选择“南京儿童医院医疗事件”之类的典型案例,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教育。

(三) 以评促建,自查自纠

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行风评议自查自纠工作,自觉查找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并着力加以改进和落实。院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座谈会、意见征询会、政策法规考试、社会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等活动,真正把行风评议工作与加强医院管理和促进医院发展结合起来,推进本院的行风建设。

1. 是否落实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及其落实责任制等情况。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好院科二级管理责任制,完成各部门负责人与医院负责人签订的年度行风建设责任书,抓实抓好行风督查和医德医风考核工作。

2. 是否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情况。认真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对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正确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 是否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和医疗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教育等情况,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有否提高。特别是医疗技术规范、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如首问首叫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术前会诊讨论制、院内感染监控制,以及专业性极强的操作规范等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发生了医疗差错和事故后,是否严肃查处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整改。

4. 是否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惠民措施等情况。各科室努力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努力规范服务程序、改善服务方式,加强对首诊负责、就医环境、导诊标识、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等服务软硬件的检查督导,优化改进门急诊候诊和检查叫号系统及楼层收费系统等服务流程,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向社会作出的八项服务承诺。

5. 是否落实对患者投诉或反映意见较多问题的处理等情况。加强对来信来访工作的领导,保持投诉渠道畅通,规范投诉处理制度,定期进行投诉情况汇总、研究分析和整改处理,对患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并反馈;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有效减少和杜绝非医疗投诉。

6. 是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有无滥检查、滥用药等现象;有否以开单费、处方费等形式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7. 是否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有无发生乱收费等现象;医院的药品价格是否公开、透明,有否按规定给病人出具医疗费用明细帐单等情况。

8. 药品采购行为是否规范;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是否落实,有否采取切实措施等,防止某些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与药品经销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

9. 有否发生索要及收受各种名目“回扣”或接受好处费等情况;当出现有不正之风苗头时是否及时得到制止;一旦出现群众投诉甚至发生医务人员向病人或家属索要“红包”等问题,有关部门有否得到及时查处。

10. 是否执行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情况。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系统、网站等载体,进一步完善医疗、药品、价格、服务信息和医院事务的公开和查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1. 是否开展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等情况。认真做好住院病人和门急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定期采集信息,认真对待患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改进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开展出院病人电话回访,门诊病人电话随访等,建立和完善后医疗管理体系。

12. 是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定下发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警示教育、廉政文化、行业自律、长效机制等环节,严格规范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的集中采购和基建、库房、设备、总务等各类开标招投标工作。

(四)完善机制,建立长效

1. 完善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院、科两级负责人责任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和协调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 “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二级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医院与科室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科室与个人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每位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掌握“责任书”、“承诺书”的全部内容;进一步完善医院对社会的行风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布。

2.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加强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拓宽医患沟通渠道,严格落实“首访负责制” ,完善群众投诉接待和受理机制;继续加强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社会监督员对本院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取得社会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逐步完善形成医院内部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

3. 完善医疗服务安全机制。恪守医疗服务规范,加强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督。通过完善的制度约束,不断强化医务人员严格依法行医,恪守医疗操作规范的从业行为,增强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差错;注重临床用药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进一步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注重科室合理布局并配备相应的医务人员,减少就诊环节,缓解“三长一短”现象。切实为群众提供科学、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卫生行风建设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密切党和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之一。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是维护儿童健康权利的需要,对于进一步建设国际一流大学、国际一流医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广泛发动,周密部署

医院每年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广泛发动和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行风建设工作列入医院党政工作议事日程,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医院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行风建设工作融入到医院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公共卫生等各项工作中。

(三) 评议总结,整顿提高

医院每年对开展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及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评议和总结,把行风建设工作与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创先争优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行风评议和纠风、医德医风考评以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根据活动的主题,结合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评议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弘扬,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逐个进行整改,扩大和巩固成效。每次教育评议、自查自纠和检查整改的情况,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到每个职工。积极摸索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预防和加大治本方面多下功夫,把行风建设工作抓实、抓出成效。每年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要将开展行风建设及自查自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大学等上级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