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4 13:49:17 浏览量:1636

 儿院党委〔2014〕24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纪委,各科室,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精神,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2014年12月31日

 

抄  报:浙江大学党委、纪委、监察处、医学部党委,中共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浙江省纪委驻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 监察厅驻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精神,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   

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新一轮工作规划,围绕深化卫生计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从抓党的作风建设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入手,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到2017年,进一步完善具有高校附属医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行风民风社风有明显好转。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抗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保障和监督机制,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为建设世界一流儿童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邹朝春(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同部门:党办、院办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为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医院各部门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加大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

牵头领导:舒强、邹朝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牵头部门:党办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的落实

1.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四风”整治。严格执行医院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维护、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一步加强会议计划管理,提高会议效率;进一步清理各类文件简报,压缩文件数量和篇幅,建立电子公文处理系统;严格规范各级各类人员出席活动的审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以及表彰等活动。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党委书记、院长)

牵头部门:党办、院办、人事科、财务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2.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牵头领导:杜立中、舒强(院长、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院办、党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3.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

牵头领导:杜立中、毛文(院长、总会计师)

牵头部门:财务科、监察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纪委

责任部门:各科室

4.加强执纪监督和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具体要求的行为。

牵头领导:舒强,邹朝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同部门:党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三)标本兼治,努力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好转

1.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意见等有关规定。

牵头领导:杜立中、舒强、龚方戚、邹朝春、傅君芬(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监察室、医务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院办、党办

责任部门:各科室

2.创新医疗服务举措,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牵头领导:杜立中、龚方戚、傅君芬(院长、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医务科

协同部门:院办、护理部、门诊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医德考评结果运用;强化社会监督,探索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机制。

牵头领导:舒强、邹朝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牵头部门:监察室

协同部门:各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4.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牵头领导:杜立中、舒强、龚方戚(院长、党委书记、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院办、医务科以及各相关科室

协同部门:财务科、信息科、药剂科以及各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5.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完善药品和设备、高值医用耗材和物资等集中采购制度。

牵头领导:杜立中、章伟芳、龚方戚、傅君芬(院长、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中心库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6.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医院收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

牵头领导:杜立中、舒强(院长、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人事科、财务科、质量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三、依纪依法依规严惩腐败

(一)加大查信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舒强、邹朝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同部门:党办、院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二)健全查信办案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效应

完善查信办案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加强网上受理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典型案例的分析研判,根据发案特点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规范案件线索管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实施“一案双查”制度。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推行重大案件“一案五报告”制度,形成调查报告、剖析报告、监察建议报告、被调查对象检查报告和查办工作总结报告。

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领导小组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检察、公安、法院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办案综合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推进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职责。

牵头领导:舒强、邹朝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同部门:党办、院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的行风案件。

牵头领导:舒强、邹朝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同部门:院办、医务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2.继续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

牵头领导:杜立中、龚方戚(院长、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院办、医务科、药剂科以及其他相关科室

协同部门: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加强党风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根据中央、中纪委以及上级有关廉政廉洁教育的规定,建立健全医院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以“法纪护航,德业双修,争创一流”为主题加强“一院一品”的党风廉洁教育与廉政文化品牌建设。坚持理论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全体院领导作廉政报告制度,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加强廉政培训,落实分层施教,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等教育;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积极推进廉政理论研究的制度创新;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季”活动,全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反腐倡廉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范教育、医务人员道德教育和青年职工廉洁修身教育“四位一体”的“儿院廉文化”教育体系。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创新教育平台。通过中心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上党课、培训会,宣讲辅导、座谈讨论、主题征文、廉政知识竞赛等人际传播渠道与文件传阅、数字简报、移动网络、手机短信、图书等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教育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通过典型案件通报、组织法庭旁听、参观法纪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发挥以案促教作用。建立有效的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邹朝春以及各分管院领导(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同部门:院办、党办以及其他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二)努力探索创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制度加科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不断拓展和深化预防腐败的领域,增强内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及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邹朝春以及各分管院领导(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同部门:院办、党办、信息科以及其他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2.“制度加科技”严格规范采购和使用行为。加强采购经办部门内部制度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医院采购管理体制,加强相关制度设计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药品、耗材及物资、设备等采购的管理制度、招投标规则和使用流程等。

牵头领导:杜立中、章伟芳、龚方戚、傅君芬、魏健、毛建华(院长、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基建科、总务科、中心库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3.“制度加科技”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统方”等行为中的廉洁风险防控。全力推进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加强防统方数据库审计软件、临床用药监控管理系统(药物咨询及用药安全监测软件、抗菌药品使用分析与控制软件、处方点评系统)、医德考评系统软件建设等三大系统为支撑的“智慧药监”电子监管平台建设。

牵头领导:杜立中、舒强、龚方戚、傅君芬(院长、党委书记、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医务科、信息科、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三)加强依法治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根据中央、中纪委以及上级等重大决策部署,依纪依法依规,不断完善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牵头领导:杜立中、舒强(院长、党委书记)

牵头部门:院办、党办

协同部门:纪委、监察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2.坚持依纪依法依规治院,建立健全具有高校附属医院特点的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对权利、资源、资金的监管。健全党委会和院长书记联席会议议事决策机制,推进医院科学民主决策的监督与保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用好每月一次的普法教育平台,推进党务及院务等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职代会、学术委员会以及特邀社会行风监督员等组织和群体的民主监督作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涉及职工患儿权利义务变更的制度性文件,须经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程序。

大综合监督和制约力度。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加强审计结果应用和审计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对基建维修、经营性资产、“三公”经费、科研经费及学科建设经费等审计监督,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总会计师委派制度监督。落实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落实与检察院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和不良记录规定;医院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在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包括试剂)等采购合同时,签署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在签署其他合同时,供应商及其代理人应同时签署购销廉洁承诺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等制度。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邹朝春、毛文以及各分管院领导(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监察室

协同部门:院办以及各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五、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

(一)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调任、选拨和交流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落实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范领导干部在职、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加强干部监督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兼职管理、因公因私出国(境)、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管理等制度。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邹朝春以及各分管院领导(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党办

协同部门:监察室以及各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党支部

(二)加强招工录取监管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院招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招工计划管理,规范计划调整程序,扩大招工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建言。严明招工纪律,规范招工参与人员行为管理。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邹朝春以及各分管院领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人事科

协同部门:监察室以及各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

(三)强化科研教育经费监管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健全经济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学科建设经费、大额教学类项目经费、“三公”经费等管理办法,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严厉惩处套取、截留、贪污、挪用教育经费等行为。

牵头领导:舒强、杜立中、邹朝春、毛文以及各分管院领导(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各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财务科、科教科

协同部门:监察室以及各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及人员

(四)加强资产和公司监管

加强资产和公司监管领域的廉政风险分析,完善约束机制和防控体系。理顺两院区资产管理关系,加快建立医院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运作机制。加强投资管理与考评。规范干部职工兼职、入股和个人兴办企业的行为,明确界定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界限,严格禁止违规利用医院资源兴办企业行为。

牵头领导:杜立中、舒强、章伟芳、邹朝春、毛文(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分管院领导)

牵头部门:财务科、中心库房、贝康公司以及各相关科室

协同部门:监察室以及各相关科室

责任部门:各科室

(五)严格实施采购动态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改革。建立信息公开的外部监督机制,以信息化手段对采购预算、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