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护理专科护士培训手册

发布时间:2020-09-25 16:08:21 浏览量:5323

浙江省新生儿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学员手册

一、培训大纲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一批新生儿护理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建立和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新生儿护理护士队伍专业技术水平,计划在渐江省内有序分批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儿新生儿护理专科各项护理问题且能指导年轻护士开展相关工作的专科护士。通过新生儿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形成较为完善的新生儿护理在职护士培养体系,使培训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同时规划在职护士职业前景,往专业化、专科化、高学历化方向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护士,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8年以上临床护理实践经验,或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实践经验,在儿科ICU专科工作3年以上,热爱护理事业,有一定的外语基础,本人自愿并经单位选拔推荐。

(三)培训时间和方法

培训时间为全脱产4个月(16周),其中4周时间进行理论知识的集中学习,临床实践10周,最后2周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学员结束前同时进行临床教学基地教学质量反馈。

(四) 教学计划

1.理论培训:约160学时。内容包括:新生儿护理的概念及特点、危重新生儿的监护、家庭在新生儿护理中的作用、新生儿病房院内感染的管理与防控、新生儿各类疾病的护理、循证护理学在新生儿护理中的应用、医学文献检素、护理教学技巧与策略、护理科研论文和课题标书的撰写。理论课程采取课堂讲授、讨论及自学等形式。

2.临床实践培训:约10周。经过理论培训,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后进入专科实习基地(NICU、普通新生儿科)根据每位学员的不同需求和能力,有针对性的安排临床实践内容。操作技能培训采取模型示教、指导老师临床示范、观摩,学员反示教、演练等方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进行操作。

3.结业考核、鉴定:约2周。

 

二、组织与管理

(一) 基地组织管理

1.组织管理:在医院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护理院长的领导下,成立新生儿护理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专科护士培训的实施。制定教学大纲,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教学任务;加强教学管理,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定期进行教学考核评估和检查;管理学员的组织纪律,做好学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建立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听取教师、临床指导老师、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实习结東时及时进行总结;管理各种培训档案;选派临床实践指导教师。

2.管理机构

1)管理委员会

主任:毛建华(医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傅君芬(医院分管护理副院长)

副主任:诸纪华

    委员:徐红贞、周红琴、楼晓芳

2)专家小组

组长:徐红贞

副组长:诸纪华、周红琴

组员:楼晓芳、凌云、高建娣、朱海虹、罗飞翔、周莲娟、俞君、胡艳

3)学员组织管理

每期专科护士由护理部主任临时任命一位本院的护士作为班长。主要职责是为同期的专科护士学员服务。 主要职责如下:

1.到护理部办公室领取教室的钥匙。每天提早到教室开门。

2.每天给次日的授课老师发信息,确认授课内容、上课时间和地点。

3.给授课老师准备饮用水,必要时协助授课老师准备操作物品。

4.如授课老师有另外课件,及时转发给其他学员。

5.维护微信群,把护理部的要求和各类通知及时转达给每位专科护士,负责转发补考人员的名单。

6.全面掌握学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收集学员课堂评价和其他反馈,定期向基地培训委员会汇报。

7.督促学员按时上课,负责学员签到,检查、督促、反馈学员学习计划完成情况。

8.在操作考试之前,协助操作老师准备操作用物,打印评分标准(可到护理部打印),提前做好抽签分组。准备考试场地,有任何困难与护理部人员联系。

9.在结业答辩之前做好抽签分组,维护现场秩序。

三、学籍管理

)被录取的学员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期限到基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基地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员入学后,基地按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员患有疾病或培训时发病,经二级甲等医院诊断不宜参加培训的,保留培训资格,经治疗康复复查合格后,可参加下期培训。下一期复查仍不合格者,之后入学资格重新审核。

(五)休学

1.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予以休学:

1)因病、因事停课时间连续超过2周。

2)因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1个月者。

3)因其他特殊原因,基地认为必须休学的。

2.学员休学由本人申请,经基地培训委员会同意备案,发给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培训委员会认为必须休学者,由培训委员会发给休学通知。

3.休学期间保留学籍1期,培训开始两周后休学者,已缴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2.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3.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院纪院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感。

5.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谦虚谨镇,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6.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简朴,杜绝浪费。

7.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8.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尊重、爱护病儿,保护病儿隐私,奉献爱心。

 

五、培训纪律

1.按时参加培训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退到、不早退。临床实践期间遵守所在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

3.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4.诚实守信,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遵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不抄袭作业(论文、报告);不编造、纂改数据资料;不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直接引述他人的观点、研究成果或者摘录他人著作,应当注明出处;直接或者间接参阅的书面材料,应当标明作者、标题和页码。

5.遵守考核纪律,严禁考核违纪或者作弊。

 

六、学员考核、成绩评定标准

(一) 考核方法

1.平时成绩  理论授课部分由任课老师对学员的上课情况、学习态度、作业、考勤等进行评定。临床实践部分由临床实践指导老师、护士长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实践能力等以评价表形式进行评定。以百分制计。

2.理论考核成绩  理论学习结束由基地培训专家委员会出卷进行理论考试。

3.实践技能考核成绩  由临床实践科室指导老师、护士长对学员进行实践技能考核。

4.结业论文  毕业论文应在培训结束前2周上交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委员会,由卫计委派专家来院进行现场论文的答辩和评分。

5.学员考核严重违纪或者作弊的,按零分或者不通过计。

6.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应当申请重新学习考核。

7.申请缓考: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应在考前向基地培训委员会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同时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申请缓考方能生效。一般因事不批准缓考。

(二)成绩评定

成绩由理论授课、临床实践及论文答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最后由基地培训委员会综合评定。

1.理论授课成绩  100分。包含平时成绩、理论考核成绩。

2.临床实践成绩  100分。包含临床操作考核成绩。

3.毕业论文答辩  100分。

(三)专科护士证书取得

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训计划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遵守学员守则,经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获得《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取得证书后原则上每年至少有2/3的时间从事新生儿护理临床相关工作,每年至少一次接受新生儿护理新技术的培训,每1~2年至少撰写新生儿护理相关论文1篇。

 

七、相关制度

(一)基地管理制度

1.新生儿护理专科护士的培训工作在浙江省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旨在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新生儿护理专科各项护理问题且能指导年轻护土开展相关工作的专科护士。

2.每期招收学员30人,培训时间为全脱产4个月(16W),其中4周进行理论知识集中学习,10周临床实践,2周实践考核、毕业论文答辩及教学质量反馈。

3.学员准入条件: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8年以上临床护理实践经验,或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实践经验,在儿科ICU专科工作3年以上,热爱护理事业,有一定的外语基础,本人自愿并经单位选拔推荐。

4.培训基地须对学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基地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和细则并严格执行。整个专科护土培训时间约4个月,第1个月以课堂教学为主,系统学习新生儿护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理论培训结束后进入专科实习基地,带教老师根据每位学员的不同需求和能力,有针对性的安排临床实习内容,进行一对一或对二的带教,做到带与学、示教与训练、考核与讲评相结合。理论课程采取课堂讲授、讨论及自学等形式。操作课程采取模型示教、带教老师临床示范、观摩、护士反示教、演练等方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进行操作。

5.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缺课旷工。认真学习基础理论、操作技能和临床实习内容,以尽快新生儿护理最新的理论和技能。

6.培训结東后浙江省卫计委委派评审专家对学员进行毕业论文答解,合格后由卫计委颁发专科护土证书。取得证书后原则上须每年至少有2/3的时间从事新生儿护理临床相关工作,每年至少一次接受新生儿护理新知识的培训,每1~2年至少撰写新生儿护理相关论文1篇。

7.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和完善教学培训的师资档案和专科护士的教学档案,定期对专科护士带教的质量进行评估,以提高教学水平。

(二)请假制度

1.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急诊者,须急诊室开出,三天内有效。

2.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有学员单位的来函或来电,经基地培训管理委员会批准。

3.在临床实践期间凡连续请假一周以上者应在全部实习科目结束后补实践。

4.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1周以上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三)护理缺陷的处理

学员在临床实践中一且发生护理缺陷,不得隐瞒,要及时向临床指导老师、护士长汇报,以争取处理问题的时机,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基地培训委员会负责处理护理缺陷。根据学员的工作态度、对病人的影响程度、对医院的影响程度综合考虑,对学员作出酌情处理决定。

(四)赔偿制度

1.临床实践中要爱护公共财物、防止被损,一旦损坏医疗器械,应实事求是,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及护士长。

2.如不慎损坏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要填写损坏公物报告单,上交护士长和基地培训委员会。

3.不得将医院公共财物据为私用。

(五) 寝室制度

1.支持和服从寝室长的管理,轮流每天打扫寝室卫生,保持寝室整洁。

2.不在寝室内大声喧哗,不带闲杂人员,以免影响其他学员学习和体息。

3.离开寝室(室内无人)时必须上锁、关掉电源,注意安全。

4.爱护寝室内公物,基地配置的生活用品如被褥、桌椅等不得外挪。

5.不得有任何不安全的行为,如私接电源、擅自安装电器、使用不安全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等),在寝室或走廊燃烧废纸等。若需使用外带电器必须报告,并征得基地管理委员会同意。

6.严禁在寝室内留宿异性。

 

 期浙江省新生儿护理专科护士临床实践计划

经过1个月理论学习和考核后进入临床实践,时间为10周,基地根据学员的需求,分别安排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NICU和新生儿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宁波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临床实践,在临床实践期间学员在论文指导老师辅导下完成个案护理、综述、开题报告各1份,临床实践后由浙江省护理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论文答辩。具体实践计划如下:

一、带教方式:实行1-1、1-2的带教。

二、排班模式:由临床实践科室的护士长安排。

三、实践小讲课:理论授课安排:NICU2次,新生儿科2次。温州基地和浙大妇产科医院基地:每一轮安排一次。

四、临床实践操作培训及考核:每位学员在3个月的临床实践中完成2项操作考核。

五、疾病查房要求:NICU、新生儿科实践期间每小组完成一次疾病护理查房和床边综合能力考核

六、毕业论文完成要求:

1、临床实践开始2周内完成个案护理1份。

2、个案完成后1个半月内完成综述、开题报告各1份。

七、临床实践结束后由浙江省护理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论文答辩

具体安排如下

 

 

浙江省新生儿护理专科护士临床实践计划

项       目

实践基地

浙医儿院

温州  基地

浙大  妇院

宁波  基地

NICU

新生儿1

新生儿2

理论课程

PPHN监护







早产儿PICC置管并发症预防及护理







母乳喂养的最新进展和实践







新生儿肠道病毒感染的护理







操作培训与考核

监护仪使用







有创动脉血压监测/呼吸机管路安装与检测







疾病护理查房(含教案)







床边综合能力考核(小组为单位)







个案护理







综述







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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