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童医院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及上级各项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5-09-29 17:24:14 浏览量:777

近日,浙大儿童医院以贯彻中央纪委及上级关于对中秋国庆“两节”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为准则,采取了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等一系列措施,多形式、多途径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儿院“廉”文化。

一是领导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医院党委书记舒强、院长杜立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邹朝春、监察室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全体院领导严格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制,把“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切实加强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精神,坚持抓早抓小,紧盯重要节点,抓好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推进措施,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二是创新教育,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舒书记主持召开了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作动员报告。舒书记强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儿院“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他要求各级领导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要把纪律抓在手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通报到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确保教育提醒到位,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明各项纪律,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邹副书记利用院周会传达文件精神、案例的通报,监察室通过中纪委与上级文件传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制作的图片以及编制《法纪护航,创新学习—儿院廉政文化建设学习资料》、邮件、短信、数字网络媒体等方式,给全体干部、职工的温馨提醒。

三是加强督查,强化执纪问责。医院坚持依纪依法依规治院,对因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力而导致发生违纪行为的,不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所在部门的领导责任。加大对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紧盯“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严格执行浙大党办〔2014〕2号文件及医院制度精神,双节前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停放和管理情况作一次全面自查,对相关人员作好教育提醒工作,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非因公出车期间,公务用车应统一停放在校内停车位置或单位规定的停车位置”等要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