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社会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4-01-21 09:18:09 浏览量:2280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杜绝不正之风,营造 “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医院文化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本院开展向社会服务的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八项廉洁行医服务承诺和24小时投诉服务流程。

一、廉洁行医服务承诺

(一)拒绝接收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二)拒绝接收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三)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做本院条件不具备的检查、治疗,或介绍他人购买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解答耐心,不推逶、训斥和刁难病人。

(七)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对医院的监督。

(八)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二、24小时投诉服务流程

投诉服务项目投诉服务部门投诉电话接待时间
湖滨院区滨江院区
医疗服务质量投诉医务科(0571)88873052(0571)86670052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护理部(057188873067(0571)86670067
门诊部(0571) 88873261(0571)86670261
医疗物价、医保投诉医保办(0571) 88873056(0571)86670056
收受"红包"、"回扣"等医德医风、违纪投诉监察室
邮址:chjcs@zju.edu.cn
 (0571)86670043
各项投诉行政值班人员(057188873026(057186670029双休日、节假日、中午、夜间
    浙江省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9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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