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4-29 15:18:10 浏览量:1130

为了巩固本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省政府、省卫生厅和浙江大学等部署,结合本院实际,重申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医院内控机制、财务和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收入分配管理、银行账户和票据管理、审批和审计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为本院营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促进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治理范围与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院所有科室。

(二)专项治理内容

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医院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本院“小金库”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科室私自收取的现金:如逾期押金收入、废品处理变价收入、资产出租收入、临床验证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等;

2.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费用;

3.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

4.各项罚没收入;

5.其他应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的收入而私自作为科室收入的;

6.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外的。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医院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任双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全体副院长和总会计师等医院领导班子为副组长,院办、党办、人事科、监察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大内科、大外科、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在监察室设立办公室,把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组织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小金库”的表现形式,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医院全资公司贝康技工贸公司和希望贸易公司建立了以公司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同时确定医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监察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

四、加强学习,增强自律

通过网络教育、发送文件、面对面宣传和填报科室“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自律性。创新载体,“走出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请进来”开展专题廉政报告,拓展廉政教育阵地,在院网开设《法纪护航,创新学习——儿院廉政文化建设学习资料》栏目等,加大财经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及时、全面、准确、适时地学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与医德医风建设、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建设等资料,宣传“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思想上认识到私设“小金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从行动上杜绝“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形成良好的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

五、鼓励举报,落实监督

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在监察室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信箱。发动、鼓励群众举报,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社会举报与监督,营造浓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氛围。同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六、自查自纠,准确填报

医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定期开展 “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清理检查取缔“小金库”, 落实禁设“小金库”承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医院纪委组织监察、财务、保卫等科室重点对有保险箱的部门进行突击性检查。全院各部门每年填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表,各部门负责人签名承诺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各项“小金库”问题进行清理,对医院现有各种账户管理情况,资产处置、票据管理、经济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往来款项清理、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投标、科研经费、会务费、培训费、招待费、交通及车辆费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规范各类票据管理,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科统一核算;严禁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严禁设置账外账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七、宽严相济,依法追究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鼓励自查自纠,对本科室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部门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二)对被检查组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如数上缴医院财务科外,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从严处罚,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工作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科室,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完善机制,建立长效

严格落实治理“小金库“责任制,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加强日常监管和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结合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建立医院及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促进医院、公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业务、纠风工作两手抓,把防治“小金库”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纪委、监察室协调做好医院领导、重点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责任体系的建设工作;落实做好责任分解工作,协助院长书记分别与各科室签订《抵制贿赂承诺书》、《行风建设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科室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二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在医院党委领导下,纪委、监察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履行职责,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领导人员“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医院内部监督制度,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医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制度、院务公开制度、社会监督管理制度等日常内控和监督工作机制。

(三)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级经济责任制,对收费、采购、资金往来等重点环节要明确控制要求,防止收入流失、资金转移。二是医院财务科是全院票据的唯一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均应使用财务科统一发放的合法票据,严禁私自外购收据和私自印制收据,各种票据的领、销、存严格按照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进行管理。三是专人负责,每月由专人负责银行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各部门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所有收支均由医院财务科集中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五是医院的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六是两个公司每月向医院财务科上交报表,财务科定期审查公司台账。七是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监督机制。八是实行经济合同签订事前会签制度,对其履行情况严格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