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04 22:22:45 浏览量:4673

一、凡申请到我院进修人员,进修临床医疗科室者须具有具有执业医师;进修医技科室和护理专业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技师资格或注册护士资格。

二、本院原则上不接受无选送单位的私人联系进修。

三、凡申请来院进修人员应如实填写《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登记》,并要求选送单位在《进修申请表》“选送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进修人员应携带进修人员必须凭报到通知书和单位介绍信及医师,护士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来院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论。

五、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接受医务科和进修科室的双重领导。

六、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服从医院安排,认真参加院。科业务学习和政治活动。

七、进修人员必须按照我院规定,一律按住院医师要求,参加值班及门、急诊等工作(包括专科进修)。

八、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耐心细致地做病人的解释工作,不与病人争吵。凡被病人投诉二次以上院方将终止其进修。

九、进修人员要自备白大衣(统一着装)、听诊器等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佩带胸卡上岗。

十、进修人员报到后一个月内,科室领导对其政治思想、劳动纪律、技术水平、身体情况进行考察,确定进修资格。对不适合本专业进修学习者,可提出取消进修资格的意见,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报院领导审批,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十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选送单位或进修生本人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和科室,不得随意增加科目,不能安排与进修无关的内容。确实需要调整者,应有选送单位公函,经医务科与科室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十二、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进修协议书、进修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脱岗,严防事故差错发生。对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医疗差错或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的进修人员予以表扬,并向原单位通报。对表现差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警告。对医德医风差、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连同书面材料与本人一起退回原单位处理。

十四、进修期工资、生活福利、公费医疗等待遇一律由原单位负责。

十五、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及原单位工龄假等,特殊情况须请假者,须由原单位来函说明理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科主任酌情批假(一般不超过2周),假条交医务科备案,假满返回后到医务科销假。病假需本院保健科证明。全年假期累计超过15天或进修期间怀孕者一律作退学处理。、进修期间要爱护各种医疗设备和公共设施,无故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十六、进修生住宿期间要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严禁使用电炉,违者没收电器外。进修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十七、进修结束前1月,进修生到医务科领取“进修鉴定表”,做出书面自我鉴定后交带教老师,在带教老师对其工作表现及业务素质进行鉴定后,交科主任,由科主任填写科室鉴定意见,最后将进修鉴定表交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填写医院意见,鉴定书由我院寄回原单位,经考核符合条件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十八、进修人员离院前须办妥离院手续,医务科方可予以办理结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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